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要求,产生固体危险废物的单位,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,现将2022年危险废物防治信息公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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